屏東平原遠眺圖(邱欣俊先生提供)
「阿猴」之名最早起於何時?為何得名?正確的數據恐怕已不可考。依據《荷蘭時代的台灣番社戶口表》,記載,西元一六四七年以後荷蘭人據台進行的人口調查,即有「阿猴社」的名稱出現。當時阿猴社的人口是一百九十八戶八百二十人,依此推論,「阿猴社」距今已有三百五十餘年歷史。
但清朝康熙三十三年(西元一六九四年)高拱乾編著的《台灣府志》,其中記載明朝嘉靖四十二年(西元一五六三年)林道乾事件說:「海寇林道乾戰敗,艤舟打鼓山下,恐復來攻,掠山下土蕃殺之,取其血和灰固舟,乃航于海,餘蕃走『阿猴林社』」。如果林道乾事件發生時候就有「阿猴社」的存在,那麼「阿猴」至少已有四百三十餘年歷史了,比荷蘭的紀錄足足溯前近八十年。 「阿猴社」是平埔族馬卡道族「makattao」的一支,馬卡道族「荷蘭文為makataou」最早居住於鳳山一帶至高屏溪流域的平地,後來大部份遷居阿猴平原山腳下的萬巒鄉、內埔鄉、枋寮鄉、恆春鎮,一部份移至台東縣。
其中,「阿猴社」原稱「打狗社」「takau」,大本營是在今之高雄市沿海一帶,後來發生林道乾事件,退避屏東,改稱「阿猴社」﹁akau﹂,荷蘭文為akauw,《台灣府志》所稱的「阿猴林社」,林即為林野之意。
因此,「阿猴」的由來,應該是由平埔族的音譯翻成漢文而來,而且不止於阿猴一詞,包括阿猴林、鴉緱林、阿緱、雅緱。 當時,馬卡道族著名的「鳳山八社」,包括上澹水、下澹水、阿猴、塔樓、茄滕、放索、武洛、力力。阿猴即屏東市;上澹水(上淡水)又名大木連,萬丹鄉上社皮;下澹水(下淡水)又名麻里麻崙,萬丹鄉下社皮;塔樓,里港鄉塔樓村;茄滕,又名奢連,南州鄉車路墘;放索,又名阿加,林邊鄉水利村;武洛,又名大澤機,里港鄉武洛村;力力,崁頂鄉力社村。
乾隆二十九年(西元一七六四年),鳳山縣令譚垣︽巡社紀事︾的紀事體詩中,即形容「阿猴社」位於鳳山八社的中樞,且最為富饒。
山行復出山,遠見溪雲起。阿猴當中權,闤闠列城市。
城門固魚鑰,修篁如列雉。編茅備堂奧,削土崇階戺。
天使持節來,聽馬歷至止。番目為我陳:此社非他比;
素稱物力饒,眾社歸經紀。年來生齒繁,不復追前趾。
我為番目言:物盛難可恃;應須敦儉約,慎勿踵奢侈。
文中的「遠見溪雲起」,就是高屏溪,「阿猴當中權」意指阿猴社是鳳山八社的中心,且市肆繁榮,城門堅固。可是因為生養眾多,不復當年景況,譚垣告誡頭目,物產不可恃,必須節儉持家。
但屏東市究竟何時才有漢人進入開墾呢?康熙五十八年(西元一七一九年)陳文達撰修的《鳳山縣志》,屏東平原只有新園街與萬丹街的地名,直到乾隆二十三年(西元一七五八年)余文儀在《續修台灣府志》裡,才有阿猴街的名稱。
不過,這並不代表康熙末年阿猴社附近就沒有漢人墾荒。康熙六十一年,清廷曾在鳳山八社外劃定一條界線,禁止漢人越界佔墾,以免與原住民發生衝突。 「康熙六十一年,官斯土者,議凡逼近生番處所相去數十里或十餘里,豎石以限之;越入者有禁。近鳳山八社,皆通傀儡生番。放索社外之大武、力力、枋寮口、埔薑林、六根,茄滕社外之糞箕湖、東岸莊,力力社外之崙仔頂、四塊厝、加泵社,下澹水社外之舊檳榔林莊、新東勢莊,上澹水社外之新檳榔林、柚仔林,阿猴社外之揭陽崙、柯柯林,塔樓社外之大武崙、內卓佳莊,武洛社外之大澤機溪口,俱立石為界。自加六堂以上至琅礄,亦為嚴禁。」
據日本學者伊能嘉矩考據,揭陽崙為長治鄉揭陽庄,柯柯林為鹽埔鄉澎厝庄之茄苳仔。 而既然設限禁止漢人越界墾荒,亦即代表當時阿猴社附近早有漢人出沒,只是尚未形成如萬丹街般的市集罷了。
除了這些史書記載外,目前屏東市存在的史蹟,以現藏於慈鳳宮的「慈鳳宮橋碑」最為古老,該碑記載信徒捐贈香火的名冊,立碑時間為乾隆十六年︵西元一七五一年︶,另海豐三山國王廟內有一塊直匾,也是乾隆十六年的古物,可以證明屏東市由「阿猴社」升格為「阿猴街」,至少已有二百五十年的歷史。
乾隆二十九年︵西元一七六四年︶,王瑛曾在《重修鳳山縣志》中,再次統計鳳山八社的番丁人口,阿猴社只得一百六十一人,與荷蘭於西元一六四七年的調查相較,在將近一百二十年間,阿猴社的番丁人口銳減剩下五分之一,這並非顯示阿猴社的沒落,而是漢人大舉進入墾荒的事實,才會造成平埔族人口嚴重外流或被同化,而屏東市也逐漸取代早期開發的恆春、萬丹、新園、東港等地,成為屏東縣的首善之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