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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災專區

轉逹交通部中央氣象署「地震速報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發送原則 
發佈日期:113-08-29    
自113年9月1日起,「地震速報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發送原則除「當地震預警系統預估發生規模5.0以上地震,針對預估震度可能逹到4級以上的縣市民眾」外,並新增條件「或預估發生規模6.5以上地震,且預估震度可能逹3級以上的縣市民眾」。(以上資訊來源:中央氣象署)
類別:[公告] [新聞]